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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谈谈对于“毒、网、电”三害的一点看法

作者:搅屎棍 来源:Lure123 编辑:恶魔 [201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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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为鄙人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验纯手工撰写,全文无一字引用他人网站或文章,未经本人批准,严禁复制转载!
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谈谈对于“毒、网、电”三害的一点看法
       前言:
       首先,感谢贵公司在路亚之家设立这一平台,让广大钓友能有一个平台及机会说说自己对“毒、网、电”三害的一点看法,我相信不少在此发帖的网友并不是冲着贵公司的奖品而来的,真真的目的是希望大家发自内心的话能让大家看到,引起大家的共鸣,并为保护生态、保护我们的路亚资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于“毒、网、电”三害,鄙人认为不能简单的从环境这一出发点来片面的看待问题,在写这篇文章之前,鄙人一直在思量渔民“毒、网、电”三害的初衷,并对一些渔民走访交谈并得出自己的一点体会。在此鄙人抛砖引玉,说说自己的一点看法,有不当之处希望大家见谅。


   “毒、网、电”三害泛滥及渔政部门处罚困难的原因:
     在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年代里,渔民对江河的鱼群“毒、网、电”的出发点避让是让渔获能在市场上卖出个好价钱,再用这些钱去养家糊口,有些渔民甚至是站在贫困线上靠着卖鱼的小钱去艰难的过着日子,这一情况的出现,一方面取决于渔民文化水平不高,不能用脑力劳动养家糊口,只能靠着简单的体力活动去维持生计;二是国家政策对于贫困渔民的资金扶持有限,就本人所知,目前我国大部分扶贫资金已经投入到下岗工人再就业以当中来,所以能够分配到渔民的扶贫资金可谓少之又少;三是目前我国水资源渔业收到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日趋恶劣,江河中鱼儿成群的盛况早已不复存在,渔民在面对一天比一天少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毒、网、电”这三种模式去增加自己的渔获以换取足够的金钱去养家糊口;第四,国家对于灭绝性捕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本人作为GA机关的一员,深知案件取证对于办理案件的重要性,渔政部门在办理类似案件中必然也会出现取证难,调查难的情况,特别是对于网、毒这两方面更是困难重重:网民在下网之后离开,渔政部门到达现场无法确定渔网所有人的身份,自然调查便无从查起(谁也不会傻到去渔政部门去承认网是他的,交上几千大洋的罚款去换取那不值百元的渔网),毒鱼方面,下毒的渔民在倾倒毒药之后往往是将瓶子随手一扔,哪怕渔政人员看到或是其他举报人看到,再去捞起瓶子去做指纹鉴定或同一物质鉴定,不但耗时耗力,而且还会因为瓶子上的指纹受到湖水浸泡灭失指纹,导致取证困难。

      治理举措:
      打击“毒、网、电”三害,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国家、社会甚至是个人的不懈努力。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打击“毒、网、电”三害:
      一是国家加大对生活困难渔民的扶持力度。这一点能够从源头上解决渔民大范围、灭绝性的对我国渔业资源过度开采,当然这句话说在这里仅仅是纸上谈兵而已,只是一句无力的口号,但是也是广大钓友对国家的一点希望。就本人了解得知,在广西区内渔政部门对水上人家(船只入户,有批准捕捞手续)的每年给予生活补助一万余元,按照广西2013年人均收入来看,国家补助的资金加上合法捕捞获益已经足够渔民维持正常甚至小康水平,如果渔政部门发现合法渔民采用非法捕捞手段获取收益,一方面取消渔民当年生活补助,同时可以予以适当罚款,以儆效尤!
      二是渔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违法捕鱼行为进行处罚。渔政部门作为我国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者,在处罚这一层面应当根据渔民违法行为造成危害后果的大小进行处罚,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态度好的渔民可以教育为主,没收其违法犯罪工具并教育放行,而对于一些造成大范围生态破坏,性质恶劣的,渔政部门不能仅仅以没收作案工具或是简单处罚放行,而是应当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追究违法渔民的刑事责任,形成严打严罚的高压态势。
      三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从自身做起。在这一点上,国家相关机构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下乡走访、开展法律讲坛等形式不断提高渔业生产者的法律及环保水平;再者,广大钓鱼爱好者要从自身做起,做到留大放小,仅取所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留一个良好的钓鱼环境给我们的下一代。

      四是拓宽举报渠道,并对举报违法行为者予以物质奖励。首先,广大钓友可向本事或省级渔业以及环保部门建议,在原有的电话举报平台上新设立信件举报、官方网站举报、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兴媒体举报平台的方式,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方式;其次,有关部门在收到群众举报之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走访,务必做到“兵贵神速”,同时将调查步骤以及调查结果在网上跟踪反馈给举报人,切实做到执法公开;再次,相关部门设立有偿举报制度,对一些情节属实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线人费”,不断提高群众对违法捕鱼行为的监管举报积极性,让违法捕鱼的渔民真正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群众举报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渔政部门对于违法捕鱼行为取证程序本人不是十分清楚,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在本人理解下,如果要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需要做到一下几点:第一,视听证据材料。这一点是我们广大钓友对于违法捕鱼举报最常用的方法,即是通过照相、摄像以及手机摄像头等器材对毒、网、电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在拍摄过程中注重渔船的特征,例如渔船船身编号(如果渔船有船身编号的务必拍摄清楚)、渔民具体衣着特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拍摄完毕后跟踪渔民回到落脚点再拨打电话报案。第二,提取物证。就像上文所说,不少利用毒药捕鱼的渔民在投毒完毕后一般会随手将毒药包装品质丢弃,有条件的渔民可以在照相固定证据之后将毒药瓶子提取,并用密封袋子封装后连同视听资料一起已送有关部,让有关部门(环保局以及渔政监管)立案调查。 最后还是要提醒各位钓友,俗话说得好:山不转水转,水不转路相逢!在取证过程中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避免与渔民发生冲突,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有感而发,如有不妥之处还望各位看官见谅。
此贴版权最终归属路亚之家 搅屎棍 钓友,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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